为进一步规范机关食堂物资采购,确保食堂用料保质保量,物美价优,现就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进行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机关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遴选壹家)。 二、采购项目内容 1.食堂物资供货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大类: (1)主食类:大米、面粉、杂粮等; (2)加工食品类:米面制品、半成品、预包装食品等; (3)调味品类:食用油、调味品、香料等; (4)饮品类:饮料等; (5)日常用品类:洗护等。 且具有一定知名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标准和规定 2.食堂根据实际需要按月采购,全年采购金额大约20 万元。 3.服务期限:根据合同约定。 三、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具备合法供货经营活动范围(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 2.具有独立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不能转包; 3.信誉良好,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证); 4.供应商具有依法纳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实体经营,具有固定经营场所,仓储地点等供货内容相应的保障设施,对初定入围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货源追溯,须能够保证供应的物资可以追溯,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检测证明等材料。 6.满足需求,能按照供货要求,提交拟供应的产品报价清单,物美价廉,提供周到服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四、供应商提供报名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加盖公章)。 2.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物资商品报价: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人提供常用商品目录进行报价,《物资商品报价单》(详见附件1);还可以根据本公司货源情况,对其他商品进行报价(格式自拟)。 4.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2)。 5.资格声明信(格式)(详见附件3)。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声明(详见附件4)。 7.须提供2023年任意3个月纳税和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业绩证明(如有,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业绩真实性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中必须至少包括合同的甲乙双方、合同详细标的和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所有合同复印件应清晰,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合同复印件内容。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提交报名材料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17:00前(北京时间)。 地址:海口市滨江路72号劳模大厦5楼507室。 联系人: 陈先生1390758486865324920。 附件1.物资商品报价单 2.授权书(格式) 3.资格声明信(格式)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声明 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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