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总工会位于得胜沙的若干商业铺面与现租户租赁合约陆续到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铺面
得胜沙西街口5个临街铺面(详见附表)。
二、经营范围
本次招租所涉及铺面可用作开设一般超市、理发店、零售店、小吃快餐店、水吧等用途;由于毗邻居民区,房屋不得用作产生大量明火、油烟的餐厨用途,不得用作产生严重噪音污染的用途,不得用作黄赌毒或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违法经营项目。
三、租金底价
各铺面的租金参考往年标准设定底价,按以下原则组织招租:
(一)单个铺面只有1名商户报名承租时,租金按底价执行。
(二)单个铺面有2名以上(含2名)商户报名承租时,采取公开竞价的办法,报价不设上限,价高者得。
1.如铺面现有承租人参与竞价,为保护老租户利益,竞价时的首次报价须在底价基础上增加20%(即首次报价应为底价的120%),否则现有承租人可按底价续租铺面。
2.如铺面不涉及现有承租人参与竞价,竞价报价按底价起。
3.铺面现承租人不报名本次招租的,视为放弃承租权。
四、竞价办法
单个铺面有多人报名承租时,铺面业主方将组织公开竞价会,竞价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报名人采取举牌竞价的方式,以底价为基础,每次出价按底价的5%递增(如涉及现有承租人参与竞价,首次报价应为底价的120%)。
(二)报名人现场抽签领取竞价牌号,先举牌者先报价,出现同时举牌报价的情形,数字小的牌号优先报价。
(三)报价最高者获得铺面承租权。
(四)报名人须事先按铺面招租底价1个月租金的标准交纳保证金后获得竞价资格。竞价结束后,保证金在15个工作日内退回给报名人。
(五)为防止恶意扰乱竞价活动,通过竞价获得铺面承租权的商户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铺面业主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业主方有权取消其铺面承租权并扣留保证金不予返还。
五、租赁合同
承租商户确定后,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租期3年,租金“押三付一”;租赁合同期满后,业主收回房屋或重新招租。
现铺面承租人获得续租权的,在新合同签订之前仍按旧合同向业主缴纳铺面租金;新合同签订后,按新的合同约定缴纳租金。
现铺面承租人未获得续租权的,应及时按原有合同缴清租金后,与业主方办理铺面交接。
六、报名方式
有承租意向的商户请于本通知张贴之日起,15天内向业主方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报名商户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并提前预约。
报名地点:海口美兰区滨江路72号劳模大厦519室。
报名预约电话:0898-65342750 或 0898-66550798 。
附件:得胜沙铺面招租统计表
海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下载:
得胜沙铺面招租统计表.doc [ 点击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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