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新闻动态 >时政要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
被浏览:82次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4 21:55:1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明电[202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三、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0124

 

 


        新闻动态
领导动态 时政要闻 视频新闻
基层动态 公示公告 今日头条
        公示公告
关于拟推荐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
关于遴选机关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的公告
海南省总工会东湖南路商业铺面招租公告
关于2022-2023年度海南省农林水利交通建设工会系统先进集
海南省财贸旅游烟草工会困难职工 公示名单
海南省机械能源石化医药工会困难职工公示名单
海南省农林水利交通建设工会2023年困难职工、困难职工脱困(注
关于推荐2021-2023年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名
“海南工会云”女职工安康互助系统升级(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今日头条
今日起全岛封关,去海南旅游购物有啥影响?
2025年全国“消防宣传月”职工大学习邀您参与!内附完整攻略与
直播预告 | 工会帮就业·好岗周周见
【工会健康游】11月第一期精华大盘点
【工会佳缘】11月第一期精彩回顾
2025琼海博鳌全国职工马拉松报名启动,12月14日开跑
【工会疗休养合集】来了!职工安心休养 工会暖心服务
海南省总工会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巅峰对决!海南省职工篮球联赛产业工会赛区四强席位火热出炉!
        时政要闻
海南省总工会召开2026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如何科学决策?总书记强调这一根本遵循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海南省总工会举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总书记提出明确要求
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平台劳动规则和算法协商指引(试行)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①
“十五五”规划纲要里的这些新提法,一组图了解→
《政府工作报告》全文发布
 

友情链接
 
扫描进入新浪微博
关注微信公众号
扫描进入手机版
 联系电话:0898-65230879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使用 http://www.hnszgh.org/web/default/index.jsp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10号琼苑宾馆一号楼 邮编: 570203

技术支持:海南厂务公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3322097665,089868527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