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海南蓝皮书·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报告(2019)》(连载二)
总报告
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报告
一、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立

(二) 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战略
2018年,中央着眼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战略决策,提出了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提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要“发挥海南岛全岛试点的整体优势,紧紧围绕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把海南打造成为我国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对外开放门户”。概括地讲,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战略定位就是“三区一中心”建设。
1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
与国内其他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开放一样,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要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以及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治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同时,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方面被赋予不同的任务,具体表现为海南省全省承担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任务意味着改革的主体是省一级政府,改革的内容具有综合性,除了投资、贸易和金融领域外,还包括社会治理创新。主动的开放战略是建立在海南高质量经济体系的基础上的,符合海南产业发展特点的对外开放。

除了与其他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开放一样的实现路径外,海南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以经济特区作为重要支撑。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划定海南岛为海南经济特区,授权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关决定和国务院有关行政法规的原则制定法规,在海南经济特区实施,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2015年《立法法》对经济特区法规专门以第74条进行规定,即“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这为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提供了法律保障。习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经济特区要成为改革开放的试验平台,经济特区要成为改革开放的开拓者,经济特区要成为改革开放的实干家,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赋予经济特区新的历史使命,经济特区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中寻找新的方位,把握好新的战略定位。”海南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是相对独立的地理单元,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支点,是我国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主要开放门户,也是我国维护南海主权的前沿阵地和联通东盟的桥头堡,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就是要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的特殊经济制度安排,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者。
2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推进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探索新经验。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4月),并制定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年9月)。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其提出的指导思想是“将中央顶层设计与地方具体实践相结合,集中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规范各类试点示范,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建设目标就是通过设立若干试验区,形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国家级综合试验平台;试验任务则是通过“多规合一”等方式进行生态文明的体制、机制建设,形成生态环境监管机制以及有偿使用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生态保护与修复投入和科技支撑保障机制、生态文明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和奖惩机制以及试验完善后可推广到全国的相关制度。2016年8月至10月,福建、江西和贵州三省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建设方案相继出台。2018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明确了海南省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战略定位。将海南省列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范围,不仅是我国近年来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延续,而且是从国家战略层面明确了海南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地位。2018年5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海南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战略定位、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保障措施。第一,明确了海南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在全国的地位。海南是继福建、江西和贵州三省以后第四个国家战略层面的生态文明试验区,在全国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中具有独特的位置。第二,明确了海南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战略定位,一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样板区,二是陆海统筹保护发展实践区,三是生态价值实现机制试验区,四是清洁能源优先发展示范区。明确了海南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短期以及中长期的目标,到2020年,在五个领域全面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指标明显改善。到2025年,生态文明制度更加完善,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居于世界领先水平。第三,明确了海南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任务。包括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推动形成陆海统筹保护发展新格局,建立完善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机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现代监管体系,创新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六个方面。

3国际旅游消费中心
“国际旅游岛是海南的一张重要名片。推动海南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是高质量发展要求在海南的具体体现。”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要“大力推进旅游消费领域对外开放,积极培育旅游消费新热点,下大气力提升服务质量和国际化水平,打造业态丰富、品牌集聚、环境舒适、特色鲜明的国际旅游消费胜地”。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18年4月11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更加明确了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路径,其核心要求是海南创新促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的体制和机制,在拓展旅游消费发展空间方面,包括放宽游艇旅游管制,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和全面落实完善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政策等;在提升旅游消费服务质量方面,通过优化旅游产业组织体系和数字化服务,提供优质旅游供给;在推进旅游消费国际化方面,通过国际优质资源提升海南旅游服务供给,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旅游管理体制。
4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
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对海南作出的新的四大战略定位之一:“深度融入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发展等重大战略,全面加强支撑保障能力建设,切实履行好党中央赋予的重要使命,提升海南在国家战略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习总书记2013年视察海南时指出,海南是国家南大门,地理位置重要,把海南建设好,把祖国南大门守卫好,政治责任重大,是光荣的使命。在“4·13”重要讲话中又强调,要打造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加快推进南海资源开发服务保障基地和海上救援基地建设,坚决守好中国南大门。

海南通过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来服务国家战略。第一,要围绕新一轮国家对外开放战略,通过“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使海南深度融入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第二,要根据海南在我国的独特位置,使海南成为我国高质量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要高起点发展海洋经济。海南是我国海洋面积最大的省份,要加快南海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加快培育海洋生物、海洋可再生资源、海洋工程装备研发与应用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海洋科技,建设海洋强省,更好地为建设海洋强国作贡献。加强南海维权和开发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南海资源开发服务保障基地和海上救援基地建设,逐步实现海陆空救援保障设施全面覆盖,提升深远海应急救援能力。二是要着眼新一轮全球产业的发展趋势,找准适合海南发展的产业,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第三,要推进海南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建立健全军民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军地基础设施、科技、教育、医疗等资源共享共用,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工程,建设文昌国际航天城,打造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未完待续)
来源:社科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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