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扎根基层十五年的人民法官,我怀着格外滚烫的心情反复研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公报,我心中既有欢欣鼓舞,也怀揣着沉甸甸的思考与期待。
令人欢欣的是,看到全会公报中提到“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民生保障”,我倍感振奋。这为我们基层法庭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意味着我们探索的“四方联动”调解机制、融入民族习惯的解纷方式,正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在基层的生动实践。
一丝隐忧在于,随着改革深化和社会转型,基层矛盾可能更趋复杂多元,这对我们法官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将宏大的规划蓝图,转化为群众能感知、得实惠的司法服务,是我们必须面对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