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仪器设备招标中心整体移交省国资委监管洽谈会

2021月12月21日下午,在我委四楼会议室,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麦正华和海南省教育厅邢孔政一行就海南省教育仪器设备招标中心整体移交我委监管进行洽谈。
会上,邢孔政副厅长对海南省教育仪器设备招标中心整体移交事宜提出几点建议:一是为更好的维持招标中心在教育系统招标业务的影响力及保持其独立性,需确认监管方式;二是为确保稳定,现有人员在一定期间内不要变动;三是根据琼办发[2018]51号文件中“企业和事业转企业单位长期实质性使用的原主管单位行政事业性资产,经财政厅核定后划转为企业资产,转增企业国家资本金;因非独立使用等特殊原因无法随同划转的,原则上由企业按原使用方式及条件继续使用。”的要求,以及考虑到招标业务的延续性,建议招标中心现有的办公场地长期使用等。
经过此次洽谈,对海南省教育仪器设备招标中心整体移交直接监管一事,已初步达成一致意见。
发改处相关人员随同参会并进行工作交流。 |